從前人的婚姻
五十歲以上的人,僅有一些是透過戀愛而結婚,然而大部分人是該結婚就結婚、時間到就結婚、經過人家介紹而結婚,稍微門當戶對就結婚。所以在五十歲以上的人,他們結婚的定義是,時間到了,要符合父母的心願。結婚是理所當然。
因為現在五十歲以下對於婚姻、家庭都開始有一個新的定義、新的挑戰,會去質疑婚姻的意義。可是五十歲以上的人,他們當初在結婚的時候,是沒有理由也不用質疑結婚的定義,這是一個很大的差別。他們就是應該要結婚,結婚都是應該的。雙方適不適合,其實他們會看經濟社會地位、學歷、對方的家世。他們的邏輯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沒有離婚這個概念,不愉快就要忍耐,所以有一些夫妻都變得貌合神離。
也許他們會有感情,所以他們很多都是與初戀結婚,沒有分手的經驗。變得是他們處理衝突的方式都還蠻古代或原始的,也不一定是不好的。有些適度的忍讓,反而是新一輩新世代的要多學一些。可是他們就很會忍或是很疏離,各自過各自的,讓這個家的形式撐住不要破碎。
另外還有一個原始處理衝突的方式─暴力。因為常常激烈大吵,所以會有家暴是很常見的!現在連小孩都不能打了,以前還可以把氣出在小孩身上。過去的暴力很原始、初級,不經修飾,以前人施暴不用修飾,現在不修飾就會被記錄下來交由律師處理。現代溝通起來變得很複雜。
再來是分工清楚,男生一定是外,女生是內。不知道這算是原始還是現代,因為現在是後現代。以前是規則分明的,時間到了就要結婚,結了婚就是要忍耐或待著,沒有離婚這個選項,不會有很多思考或質疑,分工也是清楚的,顧小孩就是媽媽的事情,賺錢就是爸爸的事情,簡單來說就是這樣。當然還是有很多細節變形。所以他們五十歲以上的人是這樣run的。
可是到了他們五十歲以後,就是現在這一、二十年,他們就變成五十歲了,他們二、三十歲就這樣了,可能會有新的版本或新的篇章。所以大部分的變動都是基於這個的翻轉或反動,有些翻得過去就有新的可能性,有些翻不過去,就會告個段落,看是分居或是離婚;要嘛就會變得很嚴重的衝突,他們的下一代,三、四十歲的子女,二、三十歲的子女都跳下來幫忙處理。